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

选择字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5/8 21:24:00


 

  (二)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1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四)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学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四、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发展资金的申请、拨付和跟踪问效,严格执行《管理指南》的有关规定。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核、汇总相关申请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前上报到商务部、财政部,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区(单位)在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企业司)、商务部(财务司、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反映。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商务部

 

  2013年4月9日

 

  附件: 2013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指南.doc

上一页  [1] [2] 

点击:2759




  [关闭]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