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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一五五次常务会议

2010/1/18 10:06:00


      公务员在选拔晋升上“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状将在我市率先被打破。昨天下午,省委常委、代市长王荣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四届一五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在公务员管理上去除“官本位”、打破“铁饭碗”。会议还研究审议了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若干《实施方案》等事项。

 一直以来,公务员在招录、选拔、培养、交流、晋升等方面少有分类管理,愈来愈难适应公共行政对公务员队伍专业素质的要求,受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此次我市根据《公务员法》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香港在公务员分类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的《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重点考虑其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为加强一线、充实基层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涵盖招考、晋升、考核、培训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公务员专业化建设;借鉴香港公务员管理经验,在加大相同和相似性质职位间的交流力度的同时适度限制跨职类交流,进一步明晰各类人员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路径;结合职位分类扩大公务员聘任制适用范围,制度性地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公务员队伍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主要是具备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和技术权威性三个特征的公务员,其他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此次改革主要是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将维持原有管理办法不变。

 会议指出,《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的提出,是深圳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率先改革、自我改革,是回答汪洋书记“三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公务员发展途径、增强公务员流动性,对优化行政体制机制、促进优秀人才的集聚、增强社会改革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定信心、坚决落实,把深圳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的作用发挥得更好更充分。

 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有关部门制定的《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和《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社会组织的发展重点、对社会组织的鼓励扶持以及监管等问题,完善了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机制、体制、政策和具体措施。会议认为,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将解决我市社会组织发育和发挥作用不足的问题,解决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问题,是顺应我市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更好承接政府转移出职能的重要举措。会议指出,深圳作为市场发育相对更充分的城市,要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方面先行一步、走在前面,要以“加快建设、大力支持、增强活力、规范管理”为原则,充分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条件上下功夫,通过立法、制定政策、大力宣传推动等,全方位支持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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