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协会 >> 协会简报

选择字号【

2007年第2期

2007/3/28 11:07:00


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简报

2007年第2期

主办:

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

深圳市诚信信息工程研究院                                                                   2007年03月28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召开二○○七年度理事会

 

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二○○七年度理事会于三月十六日在协会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协会会长唐尖兵、副会长张健、符长青、刘威等,参加会议的理事有二十多家企业领导,会议由协会副会长张健同志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听取唐尖兵会长作协会二○○六年度工作总结和二○○七年工作计划。

二、会议表彰了“二○○六年度深圳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先进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员。并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状和证书。

三、唐尖兵会长就协会领导的变动进行了说明,并且在会议上通过了新增的副会长和理事单位的事项。

唐尖兵会长在向理事们汇报二○○六年度工作总结时指出,二○○六年协会的工作在深圳市科技信息局、市行业服务署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协会二〇〇六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市政府机构职能改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传导器、助推器、稳定器”的工作,扩大会员队伍,逐步把协会办成会员之家。热心为会员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维护会员利益。制定编写了“深圳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公约”,得到了会员单位的认同,提高我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向规范化、合理化方向健康的发展取到了积极作用。协会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编写《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协会还与深圳市高职院联合,召开毕业就业座谈会和就业咨询服务等,积极为会员单位推荐人才。还与有关企业联合编写《2007年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导书》,已完成编写工作,待专家评审后出版发行。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评审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原则条件不降低,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协会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深圳市信息系统集成的评审工作,做到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但协会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唐尖兵会长就协会二○○七年度工作的安排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做好本行业的工作,要继续地做好发展会员,做好行业内的调查研究,确实为会员单位解决困难。并及时宣传会员单位的好人好事,改革创新,并继续编写《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完成“该标准”第二、第三部分。并与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IT信息产品价格网络平台”,为政府及企业提供信息,建立信息系统工程规划咨询评估体系,加强对行业内专业人才的培养,继续做好监理人员上岗培训、项目经理培训、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继续贯彻“信息化监理规范”国标培训班。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研讨会”,进一步引入专业人才,建立协会专家库等工作,要不断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在会上,与会的同志对二○○六年工作总结和二○○七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很好的修改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协会二○○七年工作计划,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

在会议上,唐尖兵会长对协会的领导人员变动作出了说明,并建议免去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经理陈兴康协会副会长的职务,并提议深圳市中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良、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吴涛、深圳市国信招标限公司郑春刚、深圳市罗湖信息中心主任吴向民为副会长,增加深圳市珞珈远望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特设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理事单位,并还增加游启运、马文霞、龚瑞祥等三个同志为协会个人理事。唐尖兵会长就增加副会长、理事名得到与会理事们的一致通过。在会议上,协会领导向获得“二○○六年度深圳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先进企业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和葛忠平等十六位同志被评为“二○○六年度深圳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优秀监理工程师”及王刚等八位同志被评为“二○○六年度深圳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金卓等十三位同志被评为“二○○六年度深圳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优秀监理员”颁发奖牌和证书。

会议在一片团结、祥和的气氛中结束。

 

深圳市信息系统运维单位资质认证评定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运维企业、委托用户单位,维护运维市场秩序,根据深圳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8+1”文件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企业,包括系统集成商、监理单位、信息设备供应商,根据企业从事系统运维业绩及企业建设情况、服务质量等情况,按等级要求均可申请相应级别的单位资质。

 

第二章 评 审

 

第三条 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资质评审部承担日常评审工作,包括:

(一)受理审核运维企业的申请;

[1] [2]  下一页

点击:4431




  [关闭]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