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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2009/4/7 10:21:00


城市道路、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区域和场所将强制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从今天起,《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解决今后我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去年“天眼”破案万余起

 

  据统计,仅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就应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破获各类案件1万多起。本次实施的《办法》明确了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12种场所和区域,我省除涉及国家安全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外,城市道路、中心城镇的重要路段、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商业街、公园、大型广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区域和场所也纳入强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范围。禁止在旅馆客房,劳动者、学生等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重要交通路口、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的视频系统由政府组织建设,其它场所或区域的建设可由该场所或者区域的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经营权人约定责任主体。据悉,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预留与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为以后系统的资源整合与共享提供便利。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附: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粤府令第132号)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采用视频监控技术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贸易、科技、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和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供电、电信运营、广播电视等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建设。

 

  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一)武器、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存放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的重要部位;

  (二)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三)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部位;

  (四)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电信、邮政及大型能源动力、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的重要部位或者经营场所;

  (六)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码头、停车场的重要部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道路、中心城镇和地铁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大型桥梁的重要部位;

  (七)旅馆、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

  (八)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大中型商贸中心、商业街和大型农贸市场的重要部位;

  (九)体育比赛场馆、公园、大型广场、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和周界;

  (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和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以上所称重要部位、重要路段,是指涉及公共安全的部位或者路段。

 

  第七条 禁止在旅馆客房,劳动者、学生等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第八条 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重要交通路口、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由政府组织建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上述场所和区域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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