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选择字号【

关于转发<开展2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的通知>的通知

2005/4/20 16:29: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办"关于20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的通知"精神,请各企业在2005年4月25日前按有关通知要求将年检的有关资料报送到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小姐 83658909

附件:关于开展20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的通知.

 

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20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的通知

2005年3月30日

信计资[2005]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要求,现将20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文)和“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文)要求,2005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只对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年检(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统称年检单位)。

 

二、时间安排

1、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各年检单位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以下简称《年检表》)及有关材料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2、2005年5月20日前,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查情况后,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年检程序

1、2005年度年检采取自查的方式。参加年检单位要按照2004年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信计资[2004]010号文)和“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文)要求进行自查企业各项指标。

2、参加年检单位按时将《年检表》、附件及有关资料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3、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参加年检单位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年检结果汇总行文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上报材料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情况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各个年检单位《年检表》电子版1份,必要时需要年检单位提供的补充资料。

4、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参加年检单位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年检结束后,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鉴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仅为二年,本次年检结束后不在资质证书副本上填写年检结论意见,不加盖公章。

 

四、年检管理及相关要求

1、请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并组织参加年检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和认真填报有关资料。

2、按照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规定格式统一填报年检表及汇总表,有关年检表格的电子版可从http://www.ccidaudit.com/jianli.htm下载。

3、年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如期顺利完成。

4、为掌握各地年检工作情况,请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年检结束后,将本次年检工作的书面总结于2005年6月10日前报至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5、年检工作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点击:814




  [关闭]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