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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2009/4/8 15:43:00


 

  (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围绕深化应用的需要,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失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应急响应与灾难备份建设。完善密钥管理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密码、访问控制等技术保护电子政务安全,促进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要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结合起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 的要求,明确信息安全责任。根据网络的重要性和应用系统的涉密程度、安全风险等因素,划分安全域,确定安全保护等级,搞好风险评估,推动不同信息安全域的安全互联。

 

  六、法律法规与标准化体系

 

  围绕规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开展电子政务法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共享、政府网站管理、政务网络管理、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法规建设,推动开展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

 

  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在应用系统建设中的作用,由总体标准、应用标准、应用支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等组成,是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是确保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的技术支撑,是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绩效评估的管理规范。要重点制定电子公文交换、电子政务主题词表、业务流程设计、信息化工程监理、电子政务网络、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电子政务数据元等标准,逐步建立标准符合性测试环境。加强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各个环节中的应用,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

 

  七、管理体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促进我国电子政务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快推进各方面改革,使关系电子政务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发展。把电子政务建设和转变政府职能与创新政府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电子政务发展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机制;创新电子政务建设模式,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提高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围绕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业素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形成有利于信息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机制。国信办要认真组织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各项决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来源:信息化推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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